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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计算机统一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4-25  浏览次数: 113

为充分、合理使用我院计算机资源,提高资源效益,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全院计算机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收费。为切实加强学院计算机资源管理,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1、凡学院内的计算机机房都在统一管理之列,本学期末均需安装管理软件。

2、全院统一管理的计算机必须通过管理软件选择上机或上网,所有机房不得擅自收取上机或上网费用。各机房应指定专人收费和管理客户端系统,并定期将所收费用上交学院。 

3、全院所有上机(包括实验、毕业设计)或上网的学生都需到指定地点办理有关手续(缴纳上机或上网费用,其中正常的教学上机时数不收取费用),领取上机用户和密码。

4、每学期每个学生的实验或毕业设计上机时数由教务处核定后输入到学生的帐户中。 

5、学生每学期必须完成的实验或毕业设计上机须到指定的机房进行,业余时间上机或上网可在学院的任何一个机房,学生只需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 

6、凡私自去掉客户端软件者,学院将严肃处理。 

7、本收费系统的设置、运行、维护、监控等由网络中心负责。

8、各机房的计算机全天对全院学生开放,每台计算机每学期开机定额为450小时,网络中心不定期公布全院各机房的利用率,年终学院将根据各机房的利用率进行奖惩。 

9、所收上机或上网费每学期由财务处进行核算,暂定所收上机或上网费的50%返回各机房,20%作为设备维修费由设备处掌握使用,其余的30%上交学 院财务。 

10、各系部领导必须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执行学院的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如有违纪行为,学院将严肃处理。 

11、本办法解释权归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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